企圖爬進監獄 男判刑3月
中央社/
14 年前
(中央社記者林瑞益新竹13日電)林姓男子去年9月企圖攀爬進新竹監獄,檢警以侵入住宅及毀損他人物品罪嫌移送法辦。新竹地方法院今天判決,依毀損及侵入住宅罪,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林男去年9月4日仗著酒意,以塑膠袋與衣服包住手,拉扯監獄鐵絲網,企圖爬進監獄探望兄長,但林男尚未進入監獄,就因觸動警鈴而被逮住。
由於這是國內首樁企圖爬進監獄的案例,檢警翻遍法條,勉強以侵入住宅與毀損他人物品罪嫌將林男移送偵辦與起訴。
新竹地院承審法官邱忠義說,林男在攀爬進入監獄時,拉扯高牆上的鐵絲網,造成一定程度的毀損,已觸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00元以上罰金;這部分是告訴乃論,嫌犯與家屬未與提告人新竹監獄達成和解。至於侵入住宅,雖刑期較毀損罪少,但屬公訴罪
邱忠義指出,考量林男因思念被關在新竹監獄的兄長,想翻牆入獄見兄長一面,所以拉扯鐵絲網,依侵入住宅與毀損罪,判處林男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新竹監獄對此沒有表示意見,尊重法官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