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在聲明中表示,在2009年購買iPad商標時,唯冠電子(Proview Electronics)相當堅持交易條件,,且瞭解到在中國大陸註冊的iPad商標,涵蓋在全球各地使用這個商標名稱的權利。
聲明說:「唯冠主張iPad商標不能被移轉,或在處理交易過程發生諸多錯誤,這是在誤導中國法院和客戶。」
聲明又說:「我們尊重中國的法律及規範,且身為創造龐大智慧財產的一家公司,我們絕不會蓄意濫用別人的商標。」
陷入財務困境的唯冠與蘋果正就此議題,在中國大陸及美國對簿公堂。製造電腦螢幕與LED燈的唯冠,試圖阻止iPad的銷售與出口。
詢及蘋果的聲明時,唯冠的代理律師謝湘輝反過頭來指控蘋果尋求「誤導法院、大眾以及媒體」。謝湘輝說:「蘋果這樣做是不對的。」(譯者:中央社張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