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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百年李氏古厝 文史團體連署

自由時報/ 2012.03.13 00:00
所有權人 意見兩極

〔自由時報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內惟少數保有清代遺留舊聚落紋理的李氏祖厝,因文化局未同意指定為文化資產,工務局以防災六米道路開闢為由,近期即將拆除,文史團體疾呼「刀下留祖厝」;文化局與工務局強調已盡力協助,主要是所有權人意見不一,拆除案已暫緩一年多。

李氏祖厝於一九一六年落成,將近有百年歷史,磚瓦都出自當年李家自營的磚窯,隨著都市化腳步,目前是內惟少數保存完整的老屋代表。據了解,市定古蹟「李氏古宅」興建者李榮曾在祖厝經營最早的雜貨店,台灣省議員李存敬也在此厝出生。

緩拆年餘 未達共識

文化局指出,李氏祖厝前年曾提文資大會審查,但數十名所有權人的意見無法整合,分成兩派,有人贊成保存,有人贊成拆除,因此遲遲無法指定為文化資產,當時曾簽報市長陳菊暫緩拆除,但過了一年多,所有權人仍無共識,文化局也愛莫能助。

為闢道路 近期擬拆

工務局新工處則表示,李氏祖厝位於內惟路巷弄內,附近住戶認為巷弄過小,影響消防車進出,前年原本要依據防災六米道路予以拆除,工程已延宕一年多;新工處強調拆除是依據文化局文資大會審查結果,既然未列入文化資產,為了公眾安全,只能依法拆除,拓寬為道路。

「李氏祖厝搶救聯盟」發言人陳坤毅說,文資法第十五條規定只要建造物所有人同意,就可向主管機關申請指定文化資產,但文化局卻要求須所有產權人同意,握有部分產權不同意列入的地主,實際上是開闢道路後的既得利益者。

陳坤毅表示,該計畫道路是很久以前的規劃,且祖厝四周都有六米以上的道路,因防災而開闢的論點讓人無法接受。

文史團體 呼籲保存

包括柴山會、高雄市綠色協會、打狗港都文化藝術工作室等多個文史團體,昨天發起搶救李氏祖厝的連署,強調李氏祖厝見證一個古老聚落的發展,從歷史、人文、建築各方面都有很高的文化價值,呼籲市長陳菊捍衛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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