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高等法院判決書,民國99年一名韓國學生酒駕肇事,造成陳姓夫妻一死一傷,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韓國學生與當事人及家屬達成民事和解,賠償新台幣700餘萬元。
陳歐珀下午與當事人及家屬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陳姓夫妻的兒子表示,99年春節,韓國學生酒駕撞到他的父母,家屬事後多次與韓國學生見面,他都說沒錢可賠。日前獲知消息,韓國學生刑期已執行完畢,近日內就要被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驅逐出境。
法務部檢察司調部辦事檢察官林宗志說,刑事部分已執行完畢,現在問題是民事求償未完全履行,據強制執行法規定,司法機關可依當事人請求,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禁止韓國學生出國,法務部會盡速依法令相關途徑妥適處理。
移民署專員王守華說,移民署接獲地檢署通知,這名韓國學生刑期已告一段落、假釋出獄,現在在移民署暫時收容中,準備驅逐出國。目前依規定,若移民署沒接獲司法機關其他通知,這名韓國學生已無權在台居留,但只要司法機關通知,馬上配合限制韓國學生出國。
陳歐珀說,希望相關單位以最速件處理,在民事賠償未完前限制韓國學生出境。
陳守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韓國學生服刑告一段落後,檢察官可依法遣送出境,但韓國學生還有民事賠償未履行,檢察官已撤銷對當事人的驅逐出境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