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出生的顏正國,國小時因父母失業,曾成為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國中時決定肄業,之後以「好小子」系列電影走紅台灣演藝圈。
不過,後來顏正國染上毒癮,2001年7月間又夥同友人綁架一名男子並勒贖,因涉及擄人勒贖被捕,顏正國一度遭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依「懲治盜匪條例」求處死刑。
2002年由於原有的「懲治盜匪條例」廢除,彰化地方法院判顏正國有期徒刑15年,移送台中監獄服刑。顏正國因在獄中表現良好,提出假釋申請獲准,今天傍晚出獄。
「好小子」導演朱延平今天表示,聽到顏正國假釋的消息,「很替他高興,但是多年沒連絡了,默默為他祝福」。
顏正國出獄後若有意想再回到演藝圈,朱延平表示,「他是一個很好的演員,若有適合角色,願意給機會,只要有好的機會,相信他可以勝任。」
顏正國在台中監獄也展現對書法的熱忱,去年12月法務部矯正署台中監獄與書法家周良敦共同舉辦「建國百年周良敦師生百幅書法聯展」,顏正國的書法作品也參與聯展。顏正國當時表示,在書法的世界裡,讓他不必在意他人的眼光,創造出自己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