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新北市56歲男子黃川祥昨上午在苗栗火車站騎樓引火自焚,黃川祥全身65%二、三度燒燙傷,生命垂危,被送醫時,用閩南語向消防人員說:「我無效了,免救我!」黃妻向警方說,丈夫3日向她要了8000元後即離家,至於為何跑到苗栗市及自焚,她並不了解。
警方調查,昨天上午9點25分許,黃川祥騎單車到苗栗火車站騎樓,突然將桶內的汽油往身上潑灑,然後取出打火機引燃,全身立刻著火,遊客及站方人員見狀,紛紛拿滅火器滅火。
消防人員趕抵時,黃川祥趴在地上痛苦哀嚎,還一度要起身,被抬上擔架時說:「我無效了,免救我!」隨即被送往署立苗栗醫院。院方說,黃川祥頭、頸、胸部與雙腳等處65%二、三度燒燙傷,出現休克及脫水現象,有生命危險,已轉送台中市梧棲童綜合醫院。
許多旅客目擊這一幕,嚇得不知所措、紛紛閃避。1名目擊旅客說,黃川祥先將腳踏車停放在火車站入口處階梯旁,然後提著桶子走到騎樓,將汽油往身上淋,其餘再灑在地上,現場飄散刺鼻汽油味,他隨後拿出打火機點燃左手,瞬間整個人著火,現場煙霧瀰漫。
警方在黃川祥所騎單車籃內找到證件,才通知他的邱姓妻子到場;並在籃內發現1張8日下午在新竹市超商購買酒、泡麵的發票;警方調閱火車站附近監視器,發現他自焚前到苗栗市1處加油站買了300元汽油。
邱女向警方說,她和丈夫都是第二春,2人97年結婚,沒有子女,婚後丈夫就沒有工作,常借酒澆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