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扶助 單親爸爸申請比例增

立報/史倩玲
14 年前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內政部統計處於10日指出,民國100年單親爸爸或男性戶長隔代教養家庭,申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比例增加,從民國98年的6.4%增加至100年的10.9%。統計處表示,民國100年經身分認定且受扶助的特殊境遇家庭共計2萬834戶,較99年略減45戶,減少0.2%。而從民國98年起將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服務對象擴及單親爸爸及隔代教養家庭之後,申請人為男性家長的比例逐年增加,由民國98年的6.4%增加至民國100年的10.9%。不過,男性為2,275人占10.92%低於女性1萬8,559人占89.08%;與民國99年比較,男性增加62人,女性則減少107人。如果以同期特殊境遇家庭按兩性家長特性觀察,婚姻狀況男性以離婚者占4成8、女性以喪偶者占4成4最多,年齡則兩性均以「30到39歲」、「40到49歲」合占約7成比例最高。另外高雄市也是申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人數最高的縣市。統計處指出,民國100年接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服務者共計18萬8,987人次,以高雄市3萬6,046人次最多、台中市2萬2,371人次次之、桃園縣2萬852人次居第三。補助金額計4億8,159萬元,以子女生活津貼3億239萬元占62.79%最多、緊急生活扶助1億6,669萬元占34.61%次之、法律訴訟補助748萬元占1.55%居第三;各縣市則以高雄市7,005萬元占14.55%最多、台北市6,000萬元占12.46%次之、台中市5,428萬元占11.27%居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