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美牛立委 不妨發起罷免運動

自由時報/
14 年前
記者鄒景雯/特稿

馬英九把開放瘦肉精美牛的燙手山芋丟到了立法院,準備由掌握六十四席的國民黨立委通過開放立法,台灣公民有沒有約束這些代議士的方法?不少人認為投票前是頭家,投票後變奴隸,加以罷免立委的門檻很高,根本拿這些政客沒辦法,是這樣嗎?罷免「行動」雖受法令限制需要從長計議,但是法律並無禁止公民不可以發起罷免「運動」,甚至「運動」若累積到相當的社會能量,距離「行動」也就不遠了。

依選罷法規定,針對立委發動罷免「行動」,要通過幾個門檻,包括: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罷免案的提議人須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二%以上;三十天內徵求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十三%以上的公民連署;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

綜觀前述規定確實相當保障當選人,但這是就法律面而言,選民要政治施壓,方法百百種,只要能喧騰於眾,就足以令政客灰頭土臉。何謂罷免「運動」?就是完全按照罷免的遊戲規則走,但是留中不發,做為法律前的準備,也是政治動員的訴求與依據。對於公民來說,這是參與社區經營的一環,也可讓人改變選後就成奴隸的宿命。

以國民黨書記長徐耀昌為例,他是苗栗縣第二選區的立委,該選區這次選舉人數為廿一萬六千餘人,若當地選民未來認為書記長違反民意貫徹黨意,就可「模擬」罷免。首先敲鑼打鼓尋求四三二○位以上的民眾具名抗議,而後朝二八○八○的連署人數邁進,達到即「成案」,明年二月前把十萬八千人當作持續拜訪遊說的目標,每天公告進度,整個過程是一個最真實的公民教育,也是另類民權初步。

以這次選舉結果看來,書記長得票十一萬八千多票,選區內有近十萬人未投他票,罷免「運動」要「成案」不是問題,若其支持者也不贊成他放行瘦肉精,則湊成十萬八千人豈是不可能?一個還要繼續混的政客,臉皮掛得住嗎?這個模式若在各選區遍地開花,誰曰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