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3/072.公司名稱:凌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101年1月營業額公告之本月及本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誤植,故申請更正。6.因應措施:申請更正,並重新上傳正確申報資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