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檢食物調理機 安全項目通通過
立報/許純鳳
14 年前
【記者許純鳳台北報導】現代人注重養生,食物調理機逐漸成為廚房必備品。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去年10月購買10件食物調理機,檢查安全性以及標示,5日公佈結果,在「防電擊保護」等安全性檢測項目,10件商品全部過關,但一件標示檢查不合格,另一件的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經於今年一月份要求業者依規定改善。消基會抽查的10件食物調理機中,標示檢查不合格的是HI BELL(HB-300手持式),誤用「商品安全標章」。標檢局第三組組長林傳偉指出,該商品向標檢局申請逐批檢查,必須使用由標檢局所印製的逐批檢驗貼紙,業者卻誤用為「型式認可T字軌」的貼紙,違反「商品檢驗法」,已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否則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緩,也呼籲業者選擇何種檢驗方式,就應該要符合相關規定以及程序,以免觸法。這次抽查中,消基會發現,SAMPO(ZS-L1125L手持式)的內部馬達消耗功率為250瓦,與原試驗報告所記載的300瓦不符,儘管該件商品通過安全檢測,消基會監察人蕭弘清憂心倘若消費者不察,誤以為食物調理機的馬力夠強,放入許多食物,導致馬達轉速減慢、卡死,甚至燒壞,將有損消費者權益,標檢局已經要求業者依規定補辦申請核准,並將該等型號商品納入日後加強查核對象。市面的食品調理機琳瑯滿目,該如何選購?標檢局副局長莊素琴提醒消費者,要注意產品是否貼有「商品安全標章」,及負責廠商的地址、電器規格等標示,使用前看清楚說明書的注意事項、警語。使用時不要加入太多的水,以免造成機器故障或觸電,清理時也應依照指示,先將電源插頭拔離插座,並防止水滲入具有馬達的機體內部,避免電擊危險,倘若食物調理機有故障的情形,勿自行拆解修理,應聯絡廠商指定的維修站檢修,確保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