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18日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案」,明定食品業者若違法添加、攙偽、假冒致人於死者,最高可罰新台幣20億元,且剝奪不法利得,不受刑事罰限制。
對此,衛福部長蔣丙煌出席國民黨團記者會時表示,過去發生多起食安事件令民眾不安,政府已採行多項行政措施,他對修法感到滿意,也會更努力恢復國人對食安的信心。蔣丙煌說:『(原音)目前在市面上的食品絕對比過去安全,我們也趁這個機會能好好保障未來的人民食品安全,為國家社會積極努力,我個人非常有信心,將來能夠恢復國人的食品安全。』
食安法雖然修正通過,但已出問題的頂新、正義等黑心大廠能否適用新通過的食安法?蔣丙煌說,法律雖不溯及既往,但頂新等個案還在法院審理中,這次修法明定法官科罰金時應審酌刑法第58條規定,若犯罪所得利益超過罰金最高額度時,可於所得利益範圍內酌量加重,他提醒司法單位應重視這項修法,間接對頂新等黑心大廠重罰,以符合大眾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