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1/03/0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肯林空調企業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直接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8228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948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48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896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436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1845.計息方式:依台銀外匯遠期放款利率計算,不低於取得成本。6.還款之:(1)條件:短期借款,1年內償還(2)日期:自貸款日起算一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896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1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公告資金貸與匯率以台銀賣出29.48計算.(2)本公司101.03.02董事會通本次資金貸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