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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 藍委簡東明妻收押、孔文吉妻起訴

自由時報/ 2012.02.25 00:00
簡妻原20萬交保 檢抗告成功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施曉光、彭顯鈞/綜合報導〕高雄地檢署偵辦山地原住民立委選舉賄選案,又有進展。國民黨籍立委簡東明妻子、即國民黨中常委戴錦花原以廿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成功,高雄地院重新裁定羈押;另國民黨籍立委 孔文吉的妻子陳秋月、胞妹孔春梅及那瑪夏區公所代理主任秘書柯武達等三人,則因涉嫌賄選被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檢方日前以簡東明、孔文吉的親友或競選團隊涉嫌違反選罷法規定,並認為二人事先授意或默許,向高雄地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由合議庭法官審理中。

依國民黨章排黑條款,涉入賄選罪一審判決有罪者,將受到停權處分,針對戴錦花遭羈押後的中常委身分是否受到影響?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莊伯仲昨晚表示,將送考紀會進一步研處。而尊重司法,是國民黨一貫立場,也希望司法單位能查明案情,毋枉毋縱。

戴錦花藍營中常委 送考紀會

莊伯仲強調,黨主席馬英九不斷重申並要求從政黨員執政不貪污、問政不腐化、選舉不買票,未來黨中央也會更加貫徹執行。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黃子宜指出,被告陳秋月等三人破壞選舉公平性,至今否認犯行且毫無悔意,惡性非輕,分別求處柯武達、孔女及陳婦六年、五年及四年有期徒刑,孔、陳二女並各併科罰金一百萬元。

起訴書指出,被告陳秋月(五十三歲)、孔春梅(四十六歲)及柯武達(六十歲)分別為立委當選人孔文吉的妻子、胞妹及樁腳,柯武達並為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觀光課長兼代理主任秘書與選務中心主任等職。

立委選舉期間,被告孔春梅等三人於去年十月涉嫌假藉發放山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孔文吉的競選文宣,在信封袋內夾帶二千元現金,向那瑪夏區多名選民行賄,要求投票支持孔文吉,被高雄市調處會同警方查獲。

孔文吉胞妹、樁腳 一併起訴

國民黨立委孔文吉則表示,他已經收到起訴書,知道五名證人身分。他強調,證人指控內容完全莫須有,對方聲稱被告柯武達帶他妻子、妹妹到高雄市那瑪夏區行賄,發放他的文宣並夾帶二千元,但他的妻、妹完全不認識柯武達,且他妹妹也從未去過那瑪夏區,此事他本人完全不知情,由於已經嚴重傷害他的名譽,因此一定會控告這五名證人做偽證,將來在法庭上會證明他的清白。

另外,立委簡東明妻子、國民黨中常委戴錦花假藉公家單位委外發包職業訓練班名義,讓廿多名選民上舞蹈課,但根本沒有老師來上課,選民則領取二萬多元補助津貼,涉嫌行買票之實,案經檢察官李廷輝選前傳喚到案後,認為她涉案情節重大,聲請法院羈押禁見,但法官裁定廿萬元交保。

孔:莫須有 簡:司法爭清白

檢方不服向高雄高分院提起抗告,經合議庭法官撤銷原審裁定,發回高雄地院重新裁定,承辦合議庭法官認為有羈押必要,將戴婦解送燕巢看守所。據悉,戴婦出庭應訊時否認涉案。

國民黨原住民立委簡東明昨面對媒體追問,強調一切都是冤屈,將交給司法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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