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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開單告發 爐石回收再利用廠3廠家違法

台灣好新聞/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p>bsp;bsp; 2012.02.24 00:00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聯合稽查轄內收受爐渣的3家再利用公司,發現3家公司均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情形,依法開單告發,罰款16萬4千元。

台南市有5家爐渣再利用公司,分別收受來自不同區域爐渣,如電弧爐渣、感應電爐渣、化鐵爐渣等,每月約6萬噸,本次環保局聯合空、水、廢暨環保警察稽查結果,有3家廠商違反相關環保法規。

其中,鹽水區某再利用機構未設排水收集設施,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6,000元罰鍰。學甲區某再利用機構廢棄物網路申報部分有漏報情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6,000元罰鍰,污水下水道系統貯留、稀釋廢水未申請許可,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處30,000元罰鍰。

後壁區某公司道路破損、髒污致路面色差,堆置區覆蓋不全,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處100,000元罰鍰,機構貯留與廢(污)水申請之貯留許可文件不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處10,000元罰鍰,另爐渣石貯存區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許可不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6,000元罰鍰,爐渣石貯存區未保持清潔,且有滲出、污染地面情形,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6,000元罰鍰。

環保局長張皇珍呼籲爐渣再利用公司應依法落實再利用規定並確實申報,如再查獲違反環保法令情形,仍將依法告發處分,情節重大者將移送法辦並撤銷再利用身分。

環保局表示,為維護大台南地區居住環境品質,民眾若發現可疑的環境污染情形,請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6572916轉222向環保局報案中心陳情,環保局將以最快的速度及最好的服務,為您解決環境公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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