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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聲援旺中C咖案 夏珍籲勿干預他人發表自由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2.22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2.22 林靖堂/台北報導

旺中C咖事件當事人、現任時報週刊社長夏珍近日於《時報週刊》針對「拒絕中時行動」作出回應。她對日前陳長文「獵巫」說表達贊同,並認為媒改運動不應干預他人發表自由。對此,澄社社長黃國昌說,尊重夏珍的選擇,但強調「拒絕中時行動」一開始就並無壓迫他人之意。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蔡衍明《華郵》言論風波延燒,蔡衍明受訪時證實,過去曾因陳雲林來台的中時C咖事件,撤換了當時的中時總編輯夏珍。「拒絕中時行動」的學者並對此事要求蔡衍明針對「內部新聞自主」議題公開說明,學者指出,一位負責任的媒體集團老闆應尊重內部新聞自由。

對此,沉默多時的夏珍近日於《時報週刊》發表文章作出回應。她首先表示,她認為陳長文律師近日在中時發表的「獵巫」言論很貼切。蔡衍明即使已對六四事件受難者及家屬表達歉意,但批判者仍聽不進其澄清。又說,老闆個人言行終究不是媒體主體,《中時》的新聞並未有變化,而新聞更非言論版,因此學者的拒寫難以獲得專欄作家響應。

夏珍指出,她認同另一位前同事黃哲斌說法,「任何神聖良善的社會運動或媒改運動,都不應以壓迫無辜第三人為手段,包括不斷複式動員遊說,試圖干預他們的發表自由」。

對此,澄社社長黃國昌接受採訪時再三表達,「拒絕中時運動」從頭到尾都沒有用壓迫他人的方式,要求專欄作家一定要參與,也並無苛責任何不參與的作家或媒體從業人員。黃國昌說,他非常尊重夏珍的選擇與專業的自我定位,也相信社會自有公評。

黃國昌也針對日前陳長文的「獵巫」說作出回應。他表示,陳長文應公開說明他與《中國時報》的關係。黃國昌認為,陳長文所屬的理律事務所目前正在幫旺旺中時針對2009年「旺旺中時併購中天、中視案」與NCC委員打訴訟官司,陳長文應對外說明此一關係並重拾知識分子良知。

夏珍說,自由主義精神仍在《中時》作用著,絕不是外來攻擊或內部壓力能輕易消弭的。況且,當學者向記者「施壓」反抗老闆同時,又如何要記者反抗一個因訪問風波而向記者道歉的老闆?

黃國昌指出,《中時》若真如夏珍所言願仍有自由主義並願容納不同意見,對於中國人權與近日北京市長來訪的新聞,應該平衡報導。

夏珍最後表示,要求NCC駁回「旺中併中嘉案」的「拒絕中時運動」學者,應用同樣標準要求NCC審核「三民自」相關案件。

黃國昌則表示,目前「拒絕中時運動」的參與行動者,已組織成立法律行動小組,將關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後續有關旺中併購中嘉案的進度與審議,同時也將關注旺旺中時集團對此案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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