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02月22日公司名稱:新日光(3576)主 旨:依交易所要求說明媒體報導發言人:洪傳獻說 明: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1/02/22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A19版101年2月22日標題「夏普大釋單 傳新日光有份」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政策不針對單一客戶接單狀況做回應,但日本一直是本公司深入耕耘的市場,仍將積極拓展該區之市佔率。6.因應措施:說明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