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政鴻強勢 基層叫屈
據了解,縣市政府函文警政署要求撤換分局長,非常罕見,吳梅花是警界「第一個遭縣市長如此點名撤換者」,基層員警為她叫屈,警光雜誌社「線上討論」區,有網友痛批「凸顯地方政府的霸道與警政署的無能!」
不滿吳處理大埔抗爭
劉政鴻回應,去年10月20日,有數人未經合法申請就到縣府前違法抗爭,吳梅花率領的苗栗警方前後只舉了2次警告牌,第3次遲遲沒有舉牌,他要求吳梅花依法逮捕,吳的態度消極,沒有積極捍衛公權力。
但警界人士指出,舉牌次數及相隔時間並無硬性規定,應由指揮官依現場情形判定,因抗議的5、6人都是70多歲老人家,且只有布條,並無凶器,警方柔性勸離並無不妥,實在沒有第3度舉牌的急迫性,若強制驅離或逕行逮捕,反而有濫權爭議。
劉又批堵車 規劃不好
劉政鴻另說,吳梅花擔任通霄警分局長時,通霄舉辦1萬多人的「吃飯擔」活動,當時嚴重堵車,他也塞在車陣;今年農曆春節,通往大湖草莓風景區的台72線東西向快速道路,堵車3公里,吳梅花是轄區分局長,未做好交通規劃及疏導勤務,導致遊客對交通觀感不佳,嚴重影響觀光。
但大湖鄉吳家草莓園業者吳文澔說,春節期間難免會堵車,這表示有人潮、錢潮;依草莓業者立場,堵車反而好,用堵車影響觀光名義撤換分局長,理由太牽強。
警政署則表示,因苗栗縣警察局認為,吳梅花未能妥適規劃交通勤務,及未能掌握違法集會遊行情資與處置,建議調整職務,且要求「儘速」,警政署才通過。
警大專科55期的吳梅花,56歲,從基層女警做起,取得台北大學犯罪研究所碩士學位,歷任台北市警局中正第二分局及北投分局人事室主任、女警隊與婦幼隊副隊長,97年調升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長,再歷任通霄、苗栗分局長。
劉政鴻所指的舉牌事件,是苗栗縣99年6月發生竹南大埔怪手毀田事件,「大埔阿嬤」朱馮敏後來喝農藥自殺,引發社會震驚,71歲的蔡榮治等4男2女,出席朱馮敏的公祭後,轉往劉政鴻住宅前撒冥紙抗議,遭劉告公然侮辱;苗栗地檢署傳6位老人家,他們出庭前先到縣府拉布條,抗議劉政鴻控告他們,吳梅花率員警到場維持秩序,舉牌2次要求解散,劉政鴻不滿她未舉第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