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史館原保存三十三萬餘件陳定南縣長任內的縣府檔案史料,三年多前國民黨縣長呂國華執政時,縣史館揀選後只保存四千多件,其餘史料銷毀。縣議員黃適超接獲陳情,抨擊縣史館是典藏史料專責機關,竟然監守自「毀」;陳定南教育基金會批評有夠離譜;呂國華則說,他不知道這個事。
陳定南民國七十一年到七十八年擔任宜蘭縣長,當縣長時的縣府檔案,於八十一年至八十八年間陸續解除列管,移撥給縣史館保管、整理、篩選與典藏,共移撥三十三萬二千八百一十一件,保存在縣史館庫房。
縣史館九十六年整理庫房,認為該批檔案占用龐大空間,列為優先整理文件,經篩選,只保存四千二百一十五件,其餘三十二萬餘件檔案史料,於九十七年四月簽准銷毀;去年底,有老師到縣史館借閱陳定南時期公文檔案,才發現被銷毀,情況嚴重。
縣議員斥縣史館輕率無知 促徹查究責
縣議員黃適超說,政府檔案是宜蘭縣最重要史料,縣史館卻自毀長城、違背職責,縣史館以增加庫房空間作為銷毀檔案理由,完全是卸責之詞,縣史館公文檔案收藏可容納九十六萬件,三十餘萬件只占三分之一。
黃適超說,陳定南對宜蘭縣政影響深遠,很多公文檔案都值得保存,縣史館竟銷毀三十多萬件,造成無法彌補後果,相關人員輕率、無知與無能,令人痛心疾首,應徹查追究責任。
陳定南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林光義質疑,三十三萬件只剩四千多件,是用什麼作為揀選標準,檔案是歷史紀錄,很多原件更是無價之寶,縣史館是專業單位,卻把這些東西銷毀,實在過於草率,有夠離譜。
當時的館長聶孝唐辯稱,這批公文原本就是縣府檔案科要銷毀的公文,解除列管後送縣史館篩選有無價值的史料,公文占的空間太大,為整理庫房才辦理篩檢,篩檢作業交給承辦人葉明琦負責,葉是台大歷史系畢業,完全尊重葉的專業。
但葉明琦說,「我當時只是約僱人員,哪有什麼權力!」篩檢標準是館長決定的,他只是奉命行事。聶孝唐強調,公文不必然都是史料,真正有價值需永久保存的,仍被列為「永久保存」檔案,還在縣府檔案科,外界不必過度放大問題。
現任縣史館館長廖英杰則認為,聶孝唐與葉明琦,僅以「有無陳定南簽名」作為檔案史料保存依據,是高度不專業。許多公文不一定是縣長決行,而是授權局處長處理,卻是很重要的文件史料,因此應組成「史料鑑定小組」,由專業人士參與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