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勞僱糾紛案 勞保局下通牒

台灣好新聞/
14 年前

被最高行政法院確認南山人壽與業務員間為僱傭關係,南山須為業務員投保勞保及提撥勞退金一案,勞保局發函,限期要南山提供這些勞工的年資、薪資資料,南山上週回文表示希望延期;勞保局表示將再寬延十天,但最遲下週五前,南山若仍未回覆,就會先開罰。

勞保局說,若南山未在期限內回覆,勞保局可以「資料未提供」為由開罰,第一次罰一萬,若仍不提供將再罰、罰鍰增為三萬,最多將罰五萬元。根據法令規定,僱主未幫勞工投保勞保和就業保險,可罰保費四倍和十倍的罰鍰。南山未依法幫勞工投保勞保,根據勞保局資料粗估,以一名勞工平均投保薪資二八八○○元計算,若應加保卻未加保,在職一年罰鍰金額約為八萬七○九一元;以目前已有一六六四名業務員申訴計算,罰鍰金額將高達一億四千萬餘元。

南山與業務員間僱傭關係之爭纏訟已久,台北市政府在前年二月已認定南山與業務員間為僱傭關係,雇主須依法幫勞工投保勞保及提撥勞退金,當時勞保局即針對未提繳勞退金部分先開罰,勞保部分則等行政訴訟確認後再開罰;去年底,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定南山敗訴,確認南山與業務員間為僱傭關係。對此,南山人壽僅低調表示,公司正在研究希望朝合法合理合情的方向研議解決方案,也會持續跟勞工主管機關保持密切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