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參股高科技 個案考量放寬
中央社/
14 年前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13日電)第3波陸資開放準備在3月公布,對外界關切的面板、半導體封裝測試開放條件是否放寬,經濟部長施顏祥說,兩派意見都有,現在正進行專案討論,投資人合作策略是關切重點。
經濟部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表示,可以視不同產業訂定標準,友達光電與奇美電子資本額大,陸資來台投資10%限制比重就很高,但有些公司比較小,影響沒那麼大,這些都必須視不同產業與不同公司做不同考量,但招商引資是開放目標,官員說,「總不能條件訂得太嚴苛讓投資人不想來」。
經濟部於去年3月開放陸資可投資面板、半導體等高科技事業,迄今均未有任何陸資來台參股,外界把經濟部規定陸資投資現有事業持股必須在10%以下視為是陸資來台障礙。
施顏祥表示,目前正針對陸資參股高科技事業持股比例限制是否放寬進行專案研究,基本上正反意見都有,部分人建議增加陸資持股比重,從10%提高到20%;但也有人認為面板是大公司,資本額龐大,陸資投資友達或奇美電10%比率,資金即已相當龐大。
施顏祥進一步指出,友達與奇美電子最大股東持股比例也不超過20%,他說,現在不是數字問題,而是投資人提出的策略問題,現在正進行專案研究中。
經濟部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補充表示,對陸資參股面板等高科技公司10%比例限制,目前傾向以不同產業、不同公司做專案考量,因為有些公司資本額大,有些公司資本額小,經濟部審查時會著重在陸資提出的投資策略,以不同產業別做不同條件放寬。
經濟部於去年3月公布第2波陸資來台開放項目,開放陸資可來台參股投資或合資新設積體電路製造業、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業、液晶面板及其零組件製造業、金屬切削工具機製造業、電子及半導體生產用機械設備製造業等5項。不過,陸資參股投資現有事業持股比率不得超過10%,合資新設事業,陸資持股比率需低於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