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愛秀/街頭藝人樂在表演 笑談甘苦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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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我喜歡挑戰奧客、打敗奧客。」十八歲的頭城家商魔術社長葉鎮嘉,是宜蘭縣年紀最小的街頭藝人之一,熱愛表演。Last Chorus樂團則希望擁有表演舞台,當街頭藝人分享歡樂,曾有次一名妙齡女子跟著樂曲起舞,跳著跳著竟脫光衣服,雖尷尬卻讓人記憶深刻。
扮演行動雕像的黃璽說,考取街頭藝人執照的最大好處,就是表演不會再被警察趕來趕去,他在羅東有個小朋友是固定觀眾,希望他的表演能對藝術教育有所啟發。
葉鎮嘉因魔術建立自信
葉鎮嘉就讀頭城家商美容美髮科三年級,在台上表演魔術,台風穩健、自信十足。「父親是啟蒙老師,我小時候,就常表演撲克牌魔術給我看,我就愛上了。」國中二年級時,葉鎮嘉開始學魔術,買了很多教材與祕笈,家裡開民宿,他常表演給客人看,漸漸建立起自信。
葉鎮嘉說:「當街頭藝人可以隨時隨地表演,完全不受限制。」去年通過街頭藝人審查,葉鎮嘉開始利用假日在湯圍溝公園表演魔術,他說,表演四個小時,客人的打賞約一、兩千元,算是不錯的打工收入。
初表演時最怕「奧客」
「剛開始表演,很怕碰到奧客。」葉鎮嘉說,有些人會故意找碴,移動表演物品,或跑到身後找破綻,他只好自嘲「功力不夠」,讓「奧客」得意一下,現在有經驗,已不再怯場。
另外,Last Chorus樂團是由三名兒時玩伴組成,游家源、居育廷與林立恩,國小時在同一個樂器行學音樂,長大後各奔前程,兩年前因緣際會又聚在一起並組樂團;居育廷開玩笑說:「當街頭藝人是要賺零用錢。」還在淡江大學念書的游家源則說,他們熱愛音樂,也希望有表演舞台,街頭藝人很自由,沒那麼商業化,可以很輕鬆,也可以與遊客分享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