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死? 夜班保全猝死 家屬控超時

東森新聞/
14 年前
台中市一名廖姓保全,日前上夜班時猝死,檢警相驗是心因性猝死,但家屬認為,過世前每個月只休2天,懷疑是過勞死,但保全公司則表示,並沒有違規,不過勞工局將派員調查,若超出工時,將依勞基法開罰。

大樓警衛在社區車道出入口處指揮交通,負責維持住戶門戶安全,不過這名51歲廖姓男子,上個月26號,卻猝死在警衛室內,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家屬懷疑是長期超時工作,造成過勞。死者兒子:「很累!他回家都會說很累,他說想換早班,都沒辦法換。」死者兒子透過電話表示,父親擔任保全七年,為了養活一家五口,拼命工作,卻沒了命,過世前每天工作都超過12小時,一個月最多只休三天,加上父親身體本來就不好,有心臟病和高血壓,才會引發過勞死。

保全公司人員:「在保全工作排班,就是以8小時跟12小時兩種制度在走,除非他要求要多賺錢,才會發生(超時)狀況。」保全公司表示,死者曾簽屬書面約定,每個月工時314個小時,平均每天上班10~11個小時,公司表示沒有違規超時,但家屬不滿,強烈質疑心因性猝死,跟父親過勞工作有關,目前勞工局已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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