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曜華指出,違章建築可以去討論改善措施,絕非單純的就地合法,違章建築分成住宅、商業和工業使用,他認為商業和工業用戶影響公共進出安全和生產污染,影響他人問題較為嚴重,應優先處理。也要探究用戶建違章原因是故意,還是不得不的理由,還有違章的地理位置、區段等都得分類檢討。
市府輔導違章用戶合法使用,用戶得提出改善措施不影響公共安全或是外在景觀,比如增加出入口或是其他方法,最後市府也要有完整的監測制度和年度稽核人員管理防止再有違章產生,同時也可納入保險公司評估和投保,由用戶分擔風險。
鍾溫凊說,違章是否保留,一定要在公共安全和法律規定的原則下決定,符合可行性和守法性,違章就地保留也絕非鼓勵不守法,地主或用戶必須提出改善計畫施作,才不違反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