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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座繫安全帶 首日零星違規

自由時報/ 2012.02.02 00:00
國道3收費站罰9件 交警取締6件

〔自由時報記者楊金城、王俊忠/台南報導〕汽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昨起開罰!市警局新營分局首日攔檢開罰八件,國道第四警察隊在新營、斗南、新市三個收費站攔檢開罰九件(另前座未繫安全帶開罰十二件),交大員警在大台南地區共取締六件。

汽車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新制宣導期一過,新營分局昨天在新營、柳營和鹽水主要出入幹道和市區攔檢過往車輛。在一般道路上,如果汽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開罰駕駛一千五百元罰鍰。

在高速公路上,汽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罰鍰從三千元起跳。昨天上午八點起,國道四隊在中山高新營、斗南、新市三個收費站攔檢,不管前座、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都開罰三千元,如果後座二名乘客未繫安全帶,要罰四千五百元。

昨日下午,交警大隊長李文芳視察交大員警執法情形,員警攔停多輛小客車與計程車,發現後座乘客都有繫上安全帶;目視走內側車道的小型車,也看見後座乘客繫上安全帶,顯示新交通法規經過半年長期宣導後,已收到一定的成效。李文芳要求外勤部屬路檢時加強取締,日後將列入常態性攔檢取締目標。

有被處罰的民眾辯稱,不知有此新制,但已經來不及了,收到警方開的紅單,直批「政府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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