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地院判決書指出,21歲的張姓男子為刺青師,去年3月間透過網路認識被害少女;少女某日陪同友人找張男刺青,張男與少女聊天時,得知她敬畏鬼神,便向少女誆稱「妳被鬼纏身,需要改運。」女子信以為真,依張男指示褪去上衣,任張男撫摸背及腹部。
張男事後食髓知味,要求少女到住處寄住3天,否則父母會出事;少女擔心家人安危,乖乖到張男住處留宿;女方寄住期間,張男向少女誆稱遭「黑無常」附身,企圖猥褻女子,並說「黑無常要摸你,如果拒絕,黑無常會生氣。」多次撫摸女子胸部上緣、大腿內側得逞。
少女事後打電話向母親求救,由母親陪同至警局報案,張男應訊時坦承犯行;檢方去年7月間,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將張男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