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4,763,000股,面額 10元,共計47,63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年12月20日金管 證發字第100006156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且奉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101 年01月19日南商字第1010001695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貳、前項現金增資新股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 101月01月10 日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本公司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申請,以普通股股票於 101年02月10日上櫃買賣,原股款繳納憑證亦於 同日終止上櫃。 參、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申請上櫃股票:普通股49,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 幣497,000,0000元整。 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之股票:普通股4,763,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47,630,000元整。 三、累計申請上櫃總股數:普通股共計54,463,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 新台幣544,630,000元整。 四、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五、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巿重慶南路 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肆、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伍、本次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換發普通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 構保管或登錄。本公司擬訂於 101年02月10日(星期五)採「帳簿劃撥」方式發放 新股,並於同日終止原股款繳納憑證於櫃檯買賣交易。屆時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 構將自動將股東集保帳戶之原股款繳納憑證轉換為普通股股票,股東無需辦理任 何手續。 陸、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