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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3大消費糾紛 購物退換貨最煩人

自由時報/ 2012.01.2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農曆春節是國人購物及旅遊的旺季,卻也經常衍生消費糾紛。行政院消保處公布春節期間三大消費糾紛,包括購物後的退換貨糾紛、旅遊訂房後的解約退款爭議,以及禮券使用等;其中又以春節購物的退換貨糾紛達六成比例最高。

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指出,剛領完年終獎金,春節期間極易衝動消費。不過,消保法僅規範郵購或訪問買賣的交易,才可於收受物品後七天內,主張無條件解約退款,包括百貨公司、賣場等實體交易,並不適用七天無條件退貨,除非商品有瑕疵,消費者才可要求解約退款。

許多人喜歡利用年假全家出遊,但依據個別旅客向觀光旅館、民宿等業者訂房的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消費者必須在預定住宿十四天前通知業者解約,才能請求退還已付的全部定金;少於十四天前解約者,只能依天數長短比例扣除定金後,再要求返還剩餘金額。

至於禮券使用的爭議,則多是業者以禮券過期為由拒絕消費者使用,但依禮券使用相關規範,業者不可限制禮券使用期限。

如春節連續假期有任何消費疑慮,消費者可先到行政院或各中央、地方主管機關的網站搜尋資訊;如已發生消費糾紛時,則可先保留相關交易憑證及佐證資料,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http://www.cpc.ey.gov.tw)網站提出線上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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