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身心障礙學生入學的機會,教育部訂定「大學校院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處理原則」,並鼓勵大學校院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報考學生除要具備報考大學校院資格,還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經各地方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生。
教育部表示,今年共有30校,提供1811個招生名額,比100學年度的22校、1191個招生名額,增加8校620個招生名額,增加幅度超過5成,相關招生科系及名額與相關招生訊息可詳閱各校招生網頁,或由特殊教育通報網升學訊息聯結學校招生網頁。
教育部表示,101學年度的招生簡章已於15日開始由各校發售,報名時程依各校招生簡章規定,各校統一考試日期訂於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