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42歲的黃姓嫌犯,有賭博、兒少法等多項前科,昨於「小北百貨」購物時,發現鄭姓女子買單時不慎掉落1張花旗信用卡,不但未持往警局招領,反而心生歹念,將信用卡據為己有,前往新堀江商圈「瞎拼」,刷卡購買皮包、項鍊、球鞋等用品。
詎料,黃嫌在文橫一路某商店盜刷購買4000多元的皮包、項鍊時,因簽名和卡主明顯差太多,店員要求重簽,或留下身分證件資料供查核,黃嫌藉口嫌「麻煩、沒空等」,放棄購買的物品,逕自離去。隨後並轉往另一家體育用品店,盜刷價值6000多元的球鞋等體育用品,但簽名還是和卡主不像,店員報警逮人,兩度盜刷未遂。
新興警分局五福所將黃嫌帶回偵訊,黃嫌坦承侵占撿來的信用卡兩度盜刷未遂。全案依侵占、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