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指出,檢方今天起訴10名校長,其中5人仍在羈押中,已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停止職務;4人涉案交保後,已回任教師並免除校長職務,另1名已退休校長若判決褫奪公權確定,教育局也將依法追究他請領退休金權利。
教育局表示,檢調今天傳喚者中,包括3名國中小校長、1名高中校長及1名前校長,如遭檢方諭令交保候傳者,將依法改回任教師並調離現職;如遭法院羈押者,依法停止職務。
教育局強調,校長遭停職或調職學校,將指派候用校長代理校務,至於高中校長若遭停職,由於沒有候用高中校長,將選派督學代理校長,以維持校務運作並確保學生就學權益。101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