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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秦日新案 檢飛斐濟開庭

自由時報/ 2012.01.1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林慶川/台北報導〕為釐清前外交部駐斐濟代表秦日新是否浮報眷補費及不當使用交際公關費,台北地檢署專案檢察官黃珮瑜本月初,在廉政官、調查官及書記官陪同下,飛到斐濟境外查案三天。黃珮瑜開庭傳訊相關台商、外交人員作證,成為第一位在駐外代表處開庭的檢察官。

北檢指揮台北市調處針對浮報眷補費及公關費調查,廉政署則追查交際費部分。辦案人員懷疑,秦日新自九十五年起申領眷補費,但其配偶九十六年二月起未隨行,秦疑溢領外交部逐月核撥的眷補費六十二萬三千七百元。

此外,根據外交部調查報告,秦日新疑似不實申領交際費,部分費用流向與前日本駐斐濟女秘書黑川愛子單獨用餐。秦購買四條珍珠項鍊、四支萬寶龍鋼筆用來送給斐濟政要,有一條珍珠項鍊人間蒸發,有立委爆料這條項鍊送給黑川愛子。

秦日新應訊時否認指控,堅稱從事外交工作以來都很清白。他表示根本沒填眷補費用調查表,遑論溢領眷補費;而交際費和公關費都是用來宴請台商及送禮,完全是公務使用。不過,檢方已將他限制出境。

為釐清秦日新辯稱的公務餽贈是否為真,知情人士透露,檢察官在本月三、四、五日,率領台北市調處張姓調查官、廉政官及書記官從台灣出發到香港,再轉機飛往斐濟境內轉機至目的地,連轉三班飛機抵達代表處。據悉,艱辛的轉機加上等待航班過程,共花費三十多小時才抵達。

檢調為避免撲空,在台灣就確認證人身分,透過外交部請斐濟代表通知台商等證人到庭,可惜黑川愛子已返日,無法作證。

檢方馬不停蹄的對包括台商在內的十多名證人製作筆錄。至於究竟傳過多少人,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不願回答,只說「偵查案情涉及治外法權,不予置評」。

至於在境外筆錄是否有證據能力,檢方已事先研究過。根據最高法院判例,板橋地檢署檢察官曾帶著書記官,赴澳門追查一起擄人勒贖案,並在酒店以證人身分就訊電玩大亨林鍾義,法院採認筆錄有證據能力。檢方確認,在代表處製作證人筆錄在法律上是有證據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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