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至民國一○○年第四季員工認股權憑證尚未有認購普通股情形。二、員工認股權認購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三、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公司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放)四、股務代理機構: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辦事處(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22號,電話:(02)2592-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