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航管單位非常重視這一案件,成立獨立調查組調查後發現,在飛機起降頻率高時,塔台航管人員協調能力和技術不佳,導致這一「空中接近」驚險。
越南「青年報」報導,去年12月19日中午,越航編號HVN1184班機自胡志明市飛往海防市(Hai Phong),在距離大勒省(Da klak)Buon Ma Thuot機場12公里上空時,接到航管人員指令,改變飛行高度,就在改變高度時,機上防撞系統發出警告。
因為在此同時,1架自大勒機場剛起飛、航空編號PIC511的飛機正在同一高度飛往胡志明市。
兩架飛機的空中防撞系統都發出警告,於是機師分別依據防撞系統指示改變飛行高度,以確保安全飛行安全距離,當時機師處理得當,避免事故發生。
調查單位指出,這兩架飛機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初步認定是當空中航機頻率高時,塔台航管人員協調能力和技術不佳所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