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王電:代重要子公司車王電子(寧波)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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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前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1/01/1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余姚經濟開發區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與本公司業務往來之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47217(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337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8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137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因余姚市政府收回本公司三期的土地款及補償款計人民幣72,336,950元,基於借款方之需求,公司資金有剩餘, 擬貸予余姚經濟開發區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人民幣3,500萬元,期限一年,利率8%。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68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1731175.計息方式:按月計息,年息8%。6.還款之:(1)條件:到期一次還款。(2)日期:資金貸放一年為限,到期還款。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137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4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