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旅遊:初次上市公司承諾事項至一OO年第四季止之執行情形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4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1/102.公司名稱:鳳凰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09月28日臺證上一字第1001804981號函辦理。一、本公司初次上市時,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出具承諾事項如後:本公司監察人張家豪為董事長之子,為強化公司治理,本公司承諾於最近一次股東會改選該席監察人,或設立審計委員會。二、本公司截至一OO年第四季為止,承諾事項說明如後:本公司將於一O一年最近一次股東會改選該席監察人,或設立審計委員會。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