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1/062.公司名稱:和勤精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股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0年09月01日證櫃審字第10000234811號函核准上櫃,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08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045號函准予備查。另外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2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9193號函申報生效。(2)本公司股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01月06日證櫃審字第1010100044號函核准,將於101年01月09日起上櫃掛牌買賣,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