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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姐PO網 找到被害人辦狼

自由時報/ 2012.01.0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新北報導〕「公車上有色狼!」楊姓男子前晚在公車上,以下體「磨蹭」多名女乘客,女大生見義勇為拍照、揪「狼」,警方受理後卻發現,女大生並非被害人無法提告,她將整段過程PO上網,昨天找到被害人,到警局提告「法辦」惡狼,網友稱讚女大生是「正義姐」。

21歲就讀輔仁大學的周姓女大生說,當晚6點多,她搭乘往台北方向的801路公車,26歲楊男在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站上車後,就開始尋找目標;沒多久擠到一名女乘客身邊,不斷以下體磨蹭,還誇張地將手伸到褲袋裡「喬」下體位置,坐在公車後排的她看不下去,直接拿出手機拍照,女大生一路監看楊某行徑,最後與旁邊的乘客見義勇為,直接向司機舉發,司機直接將公車停在三重警分局大門口,請員警上車逮「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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