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五萬元罰款。

鉅亨網/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14 年前
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發布尚未確定之營收資訊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且該訊息對公司證券價格具明顯影響,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五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