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1/042.公司名稱:臺灣企銀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無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0年12月份自結稅前淨利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0年12月份自結各項提存前稅前淨利335,735千元,於提列各項提存49,739千元後,自結稅前淨利285,996千元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285,996千元),100年1月至12月累計各項提存前稅前淨利6,866,629千元,於提列各項提存3,643,589千元後,稅前淨利3,223,040千元(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3,223,040千元),每股稅前盈餘0.77元,每股淨值11.22元。以上數字係本公司自行結算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