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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亞選舉法草案 制憲會議10%議席保障女性

中央廣播電台/季 平 2012.01.03 00:00
根據2日公布的利比亞選舉法草案,擬議中的制憲會議--全國代表大會(General National Congress)將為女性保留1成議席。對此,人權團體利比亞人權聯盟(Libyan Human Rights Alliance)強烈不滿,認為這項比例過低。

利比亞選舉籌備委員會網站上公布的選舉法草案顯示,制憲會議將由200名經由自由與直接選舉產生的代表組成,其中10%席次將保留給女性。

有關制憲會議成員的選舉預定於6月進行。根據選舉法草案,候選人必須超過25歲,並且不曾在前強人格達費(Moamer Kadhafi)的政權中任職,也不曾因為格達費的統治而獲得財務上的利益;至於投票人則必須年滿18歲。

對於選舉法草案所提供的婦女保障名額,利比亞人權聯盟表示,目前利比亞女性占全國總人口的50%,她們在推翻格達費的革命中非常努力地作出貢獻,而研議中的新法規,卻將制憲會議的女性議席嚴格限制在20席,此事令人憤怒。

利比亞執政的國家過渡委員會主席阿布達賈利(Mustafa Abdel Jalil)2日稍晚強調,這項擬議中的法規只是一項草案,將會進行修正,有關女性議席的比例問題可以提出討論。

利比亞目前仍遵行部族傳統,而這項傳統可能阻撓女性在公開競爭的選舉中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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