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宏致董事會通過間接投資大陸地區相關事宜
(USD 12,667仟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1.13%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6.28%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0.40%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NTD 365,145仟元(USD 11,300仟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9.44%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5.94%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9.84%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7年:NTD482,395仟元98年:NTD816,442仟元99年:NTD379,995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97年:NTD
0仟元98年:NTD160,965仟元 (USD 5,000仟元)99年:NTD
0仟元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決策單位:董事會。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本公司為營運策略需要,擬透過第三地區再轉投資大陸上下游策略廠商,以達成本節省及增加公司競爭力。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本次董事會為營運策略需要,決議透過第三地區投資新設公司,再轉投資大陸上下游策略廠商,以達成本節省及增加公司競爭力。本次第三地區新設公司預計設立登記資本額為美金壹仟萬元整,採分次投資,初次投資金額為美金伍佰萬元以內。惟本次尚未確定轉投資大陸公司,待後續確定後再另行公告相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