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肇事兵癱瘓 國賠282萬

自由時報/
14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海巡署黃姓中尉96年8月14日清晨開車載章姓士兵出勤,途經澎湖縣西嶼鄉撞擊電線桿,章因而四肢癱瘓請求國家賠償,高雄地院認為黃疲勞駕駛有過失,判決南巡局賠償282萬元。

章姓士兵認為黃員疲勞駕駛出錯,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勞動能力損失、醫療等費用。

被告南巡局則說,案發當時章未繫安全帶,也應負部分過失責任外,事故發生至今,章家屬已領取撫卹金、保險金等,並認為求償金額過高。

承辦法官指出,依據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等證物,黃駕車確有疏失,並被法院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徒刑6月,緩刑2年確定,但審酌章求償項目,及扣除先前已付保險等金額,認為賠償282萬元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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