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尚指控 故宮圖利自家合作社
中時電子報/蕭博文、吳垠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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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收高達六億元以上的故宮博物館商店暨餐飲服務辦理委外經營,爆發圖利爭議!名列第一順位議約廠商的石尚企業,不滿故宮以立法院要求將稅後盈餘百分之百捐給故宮的決議要求廢標,石尚副總經理馮正雄,昨以證人身分前往調查局台北市調處製作筆錄,不滿地說「天底下哪有這種事?」
馮正雄表示,故宮附設商店暨餐飲服務委外經營,八月間首度招標,由石尚企業列為第一名,但故宮為圖利第二名「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竟故意不與石尚辦理議價及議約程序,悍然違法廢標,懷疑其中涉有貪瀆不法。
馮正雄指出,故宮禮品、餐飲業務,去年營收高達六億八千萬元,其中僅一成繳交國庫,其餘盈餘充作故宮消合社公積金,有自肥自利之的嫌,故宮因此辦理商店餐飲服務委外經營招標案。
評選結果九月間出爐,計有四家廠商合格,石尚為第一名、第二名是故宮消合社。馮正雄說,評選出爐後石尚一直要求與故宮議約但沒下文;豈料立委陳淑慧等提案一百年度起故宮文物衍生商品銷售盈餘,得全數繳回藝術發展基金的決議,卻成為故宮廢標的藉口。
馮正雄批評,故宮明知立院該決議是針對故宮消合社過去將盈餘中飽私囊,但商店餐飲服務既已對外公開招標,並非由消合社經營,根本不構成「採購計畫變更」效果,故宮豈能以立院提案凌駕法律,違反國家誠信原則。
馮正雄說,目前是循採購法規定向故宮聲請異議,不排除控告故宮院長周功鑫等人圖利;既然市調處已介入調查,他昨天也提供陳情書等資料,希望能討回公道。
故宮表示,十月十二日通知廠商評選結果後,尚未進入議價和決標程序,石尚公司僅取得優先議價權並非得標廠商。
有鑑於立法院三讀通過,要求一百年度開始,故宮附設商店與餐飲服務銷售盈餘,全數繳回「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這項主決議超出原擬招標的需求條件,而依照採購法,故宮無權要求廠商配合,加上標案履約時程長達五年,為免未來衍生爭議,故宮決定修正採購計畫。並依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對本案做成不予決標之決定,並函告所有投標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