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新工業:公告董事會決議訂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及「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成員之委任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4 年前
第二條 第6款1.發生變動日期:100/12/2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成員3人(1)陳文德簡歷:托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2)劉承璋簡歷:穎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台灣大學電機研究所博士(3)吳玉堂簡歷:強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0/12/289.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317071號令通過增訂證券交易法第14-6條及中華民國100年3月18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00009747號令頒佈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之規定,決議訂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2)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之任期自董事會通過開始生效起算至101年6月9日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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