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展: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成立薪酬委員會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4 年前
第二條 第6款1.發生變動日期:100/12/23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洪仁杰先生:洪仁杰律師事務所 律師 鄭惠蓉小姐:惠理國際法律事務所 律師 張福興先生:易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0/12/2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