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0/12/23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經濟部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0/11/01~110/10/31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提供本公司執行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整合測試方法及驗證、振盪器試製,並進行人員教育訓練及協助本公司原件量測驗證之進行。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因應市場需求,提升競爭力。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