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2011/12/22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擬透過100%持有之薩摩亞子公司間接投資中國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 900,000 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通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新設立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 900,000 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計算機應用軟件與系統集成之設計、研發,轉讓自行研發技術成果,提供相關技術諮詢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900,000元 ( 約新台幣27,207,000元 R:30.23 )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6.10%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077%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2.44%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0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0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0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0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0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100/07/07 及100/12/22 董事會決議通過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為因應本公司營運及業務發展需求之長期投資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本次投資總額以100/12/21 台灣銀行台幣對美金買入匯率30.23 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