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0/12/222.公司名稱: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會議決議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通過一百零一年度稽核計劃案。(2)通過一百零一年度營運計劃案。(3)通過聘請薪資報酬委員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案。(5)通過稽核主管異動案。(6)通過財務主管異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