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30年舊案 應由政府處理
台鹽公司表示,該案已是卅年前的老案子,台鹽公司不論是以前的公營還是現在的股票上市公司,都一定會依法處理,絕對不會有違法的事情。該案發生在製鹽總場時代,應由政府來處理,該公司現在已是民營公司,任何事都要經過股東大會同意,即使要由官股補償,也必須經過政府立法通過才有辦法處理。
鹽工們攜家帶眷昨天在七股鹽場辦公廳舍及七股鹽山前拉起抗議布條,自救會指控台鹽為逃避勞基法鴨霸惡意資遣鹽工。台鹽僱曬鹽工自救會長王朝和說,民國七十二年台灣經濟正要起飛,台鹽公司卻在勞基法實施前六個月,無預警資遣鹽工,鹽工只拿到五、六個月的遣散費。
抗議鹽工說,前台鹽公司董事長吳俊億任內曾承諾要給予僱曬鹽工補償,現任董事長洪璽曜上任後卻推翻,政府未好好處理此案,就不投票給馬英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