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12/16自由時報A14報導 文建會說明

中央社/
14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11217 10:43:55)

有關今(16)日自由時報A14載述:有關「…類似大魯閣旋轉(觀光)劇院、臺中臺灣塔,是大而無當的建設『都不是資源最有效益的配置』,蔡英文說,中央必須負起責任,…」,為恐混淆視聽,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說明如下:

太魯閣觀光劇院係花蓮縣政府依促參法辦理之BOT案,未來將交由民間機構營運並自負盈虧,文建會並無補助任何軟硬體經費。目前所列促參法公共建設類別係交通部主管之重大觀光遊憩設施,花蓮縣政府刻正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請促參案件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補助費用。另臺灣塔係屬臺中市政府自行興建之建設,並未向本會申請經費補助。特發聲明,以為澄清。

訊息來源: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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